近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北侧1#、2#液体散货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交规划函〔2019〕376号),同意东营港2×10万吨液体散货泊位项目的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该批复的获得,意味着项目施工招标程序正式启动。

  2×10万吨液体散货泊位项目是以山东渤海湾港口集团与万通海欣控股集团成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山东渤海湾海欣港务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的,该项目是东营港自1984年开港以来建设的第一个10万吨级码头项目,也是渤海湾三市四港第一个10万吨级码头项目,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030万吨。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东营港码头等级,彻底改变东营港当前大码头少、效率低、功能单一的格局,对满足腹地经济日益增长的货运需求,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东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支撑鲁北高端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该项目也是山东渤海湾港口集团成立后投建的第一个重大港口项目,项目总投资9.6亿元,预计达产后每年实现码头经营收入约1.9亿元,年利润约1亿元,这将为渤海湾港口集团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渤海湾港口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记者了解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招标文件均已编制完成,待有关部门完成设计方案批复后,渤海湾港口集团将尽快履行招标程序,计划于7月份实现项目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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