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进口清关前自评清单(S0)
进口清关比出口涉及更多环节(换单、缴税、提货),提前自评可避免滞报金和滞箱费:
| 自评项 | 检查内容 | 状态 |
|---|---|---|
| ✅ 到港信息是否已确认? | 船名/航次/提单号/ETA/集装箱号 | □ |
| ✅ 是否在14天申报期内? | 超期申报产生滞报金(每日万分之五) | □ |
| ✅ 换单单证是否已备齐? | 正本提单/电放提单、背书文件 | □ |
| ✅ 税款资金是否已准备? | 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金额预估完成 | □ |
| ✅ HS编码归类是否确认? | 关系到税率、监管条件、法检要求 | □ |
| ✅ 原产地证是否已办好?(如有) | 协定税率须凭原产地证享受 | □ |
| ✅ 免费用箱期还剩几天? | 超期产生滞箱费,逐日递增 | □ |
| ✅ 拖车是否已安排? | 放行后可立即提货 | □ |
珠三角主要港口(盐田/蛇口/南沙/赤湾/高栏)的进口清关流程基本一致,但各港口的码头操作费(THC)和免费用箱期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向港口确认。**
一、进口清关全景图
1.1 整体流程
进口清关比出口报关涉及更多环节,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换单、缴税、提货三个环节。
船到港
↓
① 到港通知 ──────────── 船到港当日
↓
② 换单(D/O) ────────── 1-2天
↓
③ 报关(电子申报) ──── 0.5-1天
↓
④ 缴税 ──────────────── 即时(电子支付)
↓
┌──────┴──────┐
│ ⑤ 海关查验 │ ── 1-2天(如有)
└──────┬──────┘
↓
⑥ 放行 ──────────────── 即时
↓
⑦ 提货 ──────────────── 1-2天(含拖车安排)
1.2 时间参考
| 环节 | 无查验 | 有查验 |
|---|---|---|
| 到港通知+换单 | 1-2天 | 1-2天 |
| 报关申报+审单 | 0.5-1天 | 0.5-1天 |
| 缴税 | 即时 | 即时 |
| 查验 | — | 1-2天 |
| 放行 | 即时 | 即时 |
| 提货 | 1-2天 | 1-2天 |
| 总耗时(到港→提货) | 3-5天 | 5-8天 |
二、步1:到港通知
货物到港前,船公司或货代会向进口方(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Arrival Notice)。收到通知后,进口方须尽快启动清关流程。
到港通知包含的信息: - 船名/航次、提单号 - 集装箱号 - 预计到港时间(ETA) - 港口代码和码头 - 到港后的免费滞留期(Free Time,一般7-14天) - 滞箱费起算时间
三、步2:换单(D/O)
3.1 什么是换单?
换单(Delivery Order,D/O),是指进口方凭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换取提货单(Delivery Order)的过程。提货单是码头放货的凭证。
3.2 换单流程
凭正本提单/电放提单 → 到船公司代理处 → 缴清运费和杂费 → 换取D/O → 凭D/O向码头提货
3.3 换单所需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打印件) | 海运提单,注明了发货人、收货人、货物信息 |
| 背书文件(如适用) | 可转让提单须背书 |
| 费用结清证明 | 运费、THC、文件费等结清 |
| 换单委托书 | 委托第三方换单时需提供 |
3.4 换单与报关的并行操作
在实务中,换单和报关可以并行进行——在确认货物已到港、提单信息已核实后,即可启动申报,无需等到D/O到手后才申报。
四、步3:进口申报
4.1 申报时限
根据《海关法》,进口货物应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申报。
| 申报时间 | 后果 |
|---|---|
| ≤14天 | 正常申报 |
| 15-90天 | 产生滞报金(每日按完税价格的0.05%征收) |
| >90天 | 海关可依法提取变卖 |
4.2 进口报关单填制要点
进口报关单与出口报关单的大部分栏目相同,但以下字段需特别注意:
| 字段 | 填写要点 |
|---|---|
| 申报地海关 | 货物进口的口岸海关 |
| 收发货人 | 进口方(收货人)的海关注册编码 |
| 消费使用单位 | 实际使用该进口货物的单位 |
| 监管方式 | 一般贸易0110 / 加工贸易0615 / 跨境电商1210等 |
| 征免性质 | 一般征税(101) / 减免税(如789等) |
| 成交方式 | CIF最常见(完税价格以此为准) |
| 原产国(地区) | 货物实际生产国(决定关税税率,非常重要) |
| 商品编号 | 精确到8位HS编码 |
| 申报总价 | CIF价格(含运费和保险费) |
4.3 进口申报所需单证
| 单证 | 说明 |
|---|---|
| 商业发票 | 出口方开具的发票 |
| 装箱单 | 货物包装明细 |
| 合同/形式发票 | 交易证明 |
| 提单 | 正本或电放提单 |
| 原产地证(如有) | 享受协定税率时须提供 |
| 许可证/批文(如有) | 涉证商品提供 |
| 检验检疫证书(如有) | 法检商品提供 |
| 报关委托书 | 委托报关时提供 |
五、步4:缴税
5.1 征税环节
进口清关与出口报关最大的区别之一:出口基本不征税,进口必须缴税。
进口涉及以下税种:
| 税种 | 计算方式 | 税率参考 |
|---|---|---|
| 关税 | 完税价格(CIF)× 关税税率 | 0%-50%(视商品和原产地) |
| 增值税 | (完税价格+关税)× 增值税率 | 13%(大多数商品)/ 9%(农产品等) |
| 消费税(特定商品) | 按从价/从量/复合方式计算 | 卷烟、酒、化妆品、汽车等 |
5.2 缴税方式
电子支付(目前最主流): 1. 海关生成电子税单 2. 通过单一窗口或网银在线支付 3. 支付成功后系统自动核注税单 4. 继续放行流程
汇总征税(AEO认证企业可选): - 先放行后缴税(每月汇总缴纳一次) - 减少资金占用,提高通关效率
5.3 关税优惠的利用
如果能提供有效的原产地证书(见3.2),可申请协定税率或RCEP税率,大幅降低关税负担。
参考:进口关税的详细计算方法,见本手册 4.4 关税计算。
六、步5:海关查验
进口货物的查验与出口查验有类似的流程(详见 5.3 海关查验应对)。
进口查验的额外关注点: - 进口价格核查(是否低报价格逃税) - 原产地核查(是否冒用原产地以骗取低税率) - 商品是否符合中国强制性标准(如3C认证)
七、步6:放行
缴税完成、查验合格(如有)后,海关系统发送电子放行指令。
放行条件:
| 条件 | 说明 |
|---|---|
| ✅ 申报审核通过 | 审单无退单/疑问 |
| ✅ 税款已缴清 | 关税+增值税已支付 |
| ✅ 查验已完成(如有) | 查验正常或已处理异常 |
| ✅ 监管证件已提交 | 涉证商品已上传证件信息 |
放行后: - 码头凭电子放行指令允许提货 - 进口方(或其委托的拖车公司)可安排提货
八、步7:提货
8.1 提货流程
凭D/O + 放行指令 → 到码头办理提货手续 → 安排拖车 → 码头提箱 → 拖运至工厂/仓库
8.2 提货后的事项
| 事项 | 说明 |
|---|---|
| 拆箱还空 | 货物卸完后将空箱返回码头指定堆场(注意免费用箱期) |
| 重箱过磅 | 部分港口要求提重箱时过磅 |
| 内陆运输 | 从码头拖运到工厂的内陆拖车费用和安排 |
| 海关后续监管 | 部分减免税货物放行后仍有海关监管期限 |
8.3 提货后的重要时间节点
| 时间节点 | 事项 | 后果 |
|---|---|---|
| 免费用箱期(一般7-14天) | 在免费期内还空箱 | 超期产生滞箱费 |
| 口岸堆存免费期(一般3-5天) | 在免费期内提走货物 | 超期产生堆存费 |
| 减免税货物监管期(3-5年) | 监管期内不得擅自转让 | 违规需补税 |
九、进口清关的效率优化
| 优化方向 | 措施 |
|---|---|
| 提前申报 | 到港前即可申报(可提前5天),到港后快速放行 |
| 两步申报 | 先概要申报提货,后完整申报 |
| 汇总征税 | AEO企业可先放后税 |
| 规范单证 | 提前备齐发票/箱单/合同/原产地证等 |
| 选择专业报关行 | 经验丰富的报关行可提前识别问题,避免卡关 |
十、进口清关vs出口报关速查
| 对比维度 | 出口报关 | 进口清关 |
|---|---|---|
| 核心动作 | 申报→放行→装船 | 到港→换单→申报→缴税→提货 |
| 是否涉及换单 | ❌ 不涉及 | ✅ 必须换D/O |
| 主要税种 | 基本不征关税 | 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
| 提货操作 | 不适用 | 安排拖车提货 |
| 时间压力 | 装船前完成 | 14天免滞报+7天免滞箱 |
| 上下游衔接 | 报关→装船(出口海运) | 进口海运→清关(船到港后) |
📖 下一步:进口清关完成后 → 货物提至工厂/仓库
前期衔接:进口海运到港,详见《国际海运操作手册》第23篇·进口海运操作指南
📞 博丰物流提供进口清关代理服务,覆盖珠海高栏港、广州南沙港、深圳盐田/蛇口港(注:其他口岸进口清关需单独确认)。从到港换单到提货出厂,报关、缴税、拖车一站式完成,熟悉各港口码头操作流程。欢迎致电13075678958或邮件info@zhbfwl.com获取方案和报价。
📖 下一篇:5.3 海关查验应对 — 查验方式、查验率因素、被查验怎么办
博丰物流专注国内/国际集装箱海运、香港/澳门物流专线及增值服务(拖车、报关、仓储、保险)。报关业务服务区域:珠海、广州、深圳。咨询电话:13075678958 | 邮箱:info@zhbfw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