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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港到港(Port-to-Port)
服務範圍僅涵蓋起運港裝船到目的港卸船。包含費用:起運港港雜費(THC、文件費、訂艙費、報關費等)、海運費、目的港港雜費。不包含費用:拖車費(工廠→起運港)、目的港拖車費、進口清關費、關稅。
二、門到門(Door-to-Door)
服務範圍涵蓋發貨人指定地點到收貨人指定地點的全程物流。包含費用:起運港拖車費、出口報關費、起運港港雜費、海運費、目的港港雜費、進口清關費、目的港拖車費(DDP條件下還包含關稅和稅費)。
三、不同貿易術語下的責任劃分
FOB(船上交貨):賣方負責拖車到起運港、出口報關、港雜費;買方負責海運費、目的港費用、進口清關、目的港拖車。
CIF(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賣方負責拖車、報關、港雜、海運費、保險;買方負責目的港港雜、進口清關、目的港拖車。
DDP(完稅後交貨):賣方負責全部費用包括拖車、出口報關、海運費、保險、目的港港雜、進口清關、關稅、增值稅、目的港拖車。完整的門到門服務。
四、費用對比實例
案例:深圳→洛杉磯,1×20GP,貨值$20,000
| 費用項目 | FOB | CIF | DDP |
|---|---|---|---|
| 深圳拖車費 | 賣方 | 賣方 | 賣方 |
| 出口報關費 | 賣方 | 賣方 | 賣方 |
| 起運港港雜費 | 賣方 | 賣方 | 賣方 |
| 海運費~$2000 | 買方 | 賣方 | 賣方 |
| 海運保險~$60 | 買方 | 賣方 | 賣方 |
| 目的港港雜費 | 買方 | 買方 | 賣方 |
| 進口清關費 | 買方 | 買方 | 賣方 |
| 關稅~$500 | 買方 | 買方 | 賣方 |
| 目的港拖車費 | 買方 | 買方 | 賣方 |
五、選擇建議
買方有自己的清關代理和合作拖車公司選港到港;買方沒有清關能力或不熟悉進口流程選門到門。跨境電商、亞馬遜FBA發貨、工程項目貨首選門到門。
聯繫博豐物流(電話:130-7567-8958),提供港到港、門到港、港到門、門到門多種靈活服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