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的使用

海運提單的使用

我們以信用狀方式結匯的CFR買賣為例介紹提單的流通程序。

  1. 出口商與進口商簽訂買賣合約,規定採用CFR 貿易條件,以信用狀方式結算。
  2. 出口商根據合約規定租船訂艙,與承運人訂立運輸合約。
  3. 託運人在合約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在辦交納港雜費辦理完有關報關手續後,承運人安排貨物裝船。大副查看貨物後簽發大副收據,託運人憑此向船長或承運人換取已裝船提單,並通知買方辦理保險。
  4. 託運人憑信用狀規定的有關單據(如商業發票)以及已裝船提單到議付行辦理議付手續,取得貨款。議付行將提單及有關單證寄交開證行,要求償還墊款。
  5. 開證行審核單據付款後,通知進口商。進口商付款後取得提單。
  6. 貨到卸貨港後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向進口商發出到貨通知。
  7. 進口商憑正本提單在指定地點、時間提貨。正本提單由承運人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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