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FTA?FTA什麼是產地證?

一、什麼是 FTA?

FTA 是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的英文簡稱,指國家(地區)之間通過簽署協定,相互取消或大幅降低關稅、減少貿易壁壘、促進投資與貿易自由化。 

截至 2026 年,中國已與 20 多個國家(地區)簽署自貿協定,覆蓋東協、韓國、澳洲、紐西蘭、智利、秘魯、巴基斯坦、瑞士、喬治亞、馬爾地夫、模里西斯、柬埔寨、厄瓜多等;加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覆蓋的 15 個成員國,中國自貿協定夥伴遍及各大洲。

對出口企業而言,FTA 最直接的價值是關稅減免:只要貨物符合協定規定的原產地規則並取得相應原產地證,進口商就能在目的國海關享受優惠關稅,甚至零關稅。

二、FTA 原產地證是什麼?

在出口業務中,“FTA 產地證”通常指依據中國與有關國家(地區)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簽發的優惠原產地證明書,是進口商在目的國海關享受關稅減免的核心憑證。

原產地證(Certificate of Origin)的本質,是證明貨物的「國籍」——即貨物確實在協定締約國生產或加工,符合協定原產地規則。只有取得有效原產地證,進口商才能按協定稅率報關,否則只能按普通稅率繳納關稅。

需要區分兩個概念:

  • 優惠原產地證(FTA 產地證):依據自貿協定簽發,用於享受協定優惠關稅;
  • 一般原產地證(C/O,非優惠原產地證):僅證明貨物原產地,用於進口國統計、貿易管制或信用證結匯,不享受關稅優惠。

三、常見 FTA 原產地證類型

中國簽發的常見優惠原產地證(部分):

原產地證依據協定覆蓋國家(地區)
FORM E中國—東盟自貿協定東盟十國
FORM P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協定巴基斯坦
FORM F中國—智利自貿協定智利
FORM X中國—澳大利亞自貿協定澳大利亞
FORM S中國—瑞士自貿協定瑞士
中韓 FTA 原產地證中國—韓國自貿協定韓國
FORM R中國—祕魯自貿協定祕魯
RCEP 原產地證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東盟十國 + 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

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於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是目前中國參與的覆蓋範圍最廣、人口規模最大的自貿協定。RCEP 原產地規則的突出特點是區域累積規則——原產於各締約方的原材料可相互累積計算原產成分,為供應鏈跨多國佈局的企業提供了極大便利。

提示:不同協定的關稅減讓幅度、原產地規則、證書格式各不相同,出口前應確認貨物是否滿足目標市場協定的原產地規則。

四、原產地規則:什麼貨物能取得 FTA 產地證

原產地證能否簽發,取決於貨物是否符合協定的原產地規則。理解原產地規則,是申領 FTA 產地證的前提。主要標準包括:

完全獲得標準

貨物在協定締約國境內種植、養殖、開採、捕撈或天然生產(如礦產、農產品、水產品),即視為完全獲得原產貨物,可直接適用原產地規則,無需再考核加工增值。

實質性改變標準

使用非原產材料加工的產品,須在原產國完成實質性改變,通常通過以下任一方式認定:

  • 稅則歸類改變:加工後貨物的 HS 編碼(前 4 位或 6 位)相對進口原材料發生變化;
  • 區域價值成分(RVC):產品在出口國的區域價值增值達到協定規定比例(通常 40%-60%);
  • 特定加工工序:協定規定須在原產國完成的特定生產工序。

直接運輸規則

貨物須直接從出口國運往進口國,未經第三方加工或改裝;確需中轉的,應滿足協定規定的過境條件並提供相關轉運證明。 

RCEP 區域累積規則

RCEP 的最大特點是區域累積:原產於任一締約方的材料,都可被視作另一締約方的原產材料累積計算原產成分。這意味著在多個 RCEP 成員國佈局供應鏈的企業,更容易滿足原產地要求、享受協定關稅。

五、FTA 產地證的作用

持有 FTA 原產地證的進口商,可獲得以下實際利益:

  1. 關稅減免:按協定稅率報關,多數商品可享受大幅降稅甚至零關稅,直接降低進口成本;
  2. 通關便利:優惠原產地證常與通關便利措施配套,享受更快的海關放行;
  3. 市場準入:部分協定還涉及配額、標準互認等安排,有利於產品進入目標市場;
  4. 競爭力提升:進口商因關稅成本下降而更願意採購,出口企業可獲得訂單優勢。

六、FTA 原產地證申領流程

目前企業透過海關原產地證申報系統(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線上辦理,流程如下:

  1. 企業備案:在單一窗口完成企業資質備案與海關備案;
  2. 產品預審(備案):將擬出口產品資訊錄入系統,提交原產地規則預審;
  3. 申請原產地證明:根據貨物出運計畫,線上填寫並提交原產地證明申請;
  4. 海關審核簽發:海關審核通過後電子簽發;
  5. 自助列印:自助列印電子原產地證明(或申請紙質證書)。

說明:電子原產地證與紙質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助列印極大縮短了辦證週期,出口企業可實現「足不出戶」申領原產地證。

七、常見問題

Q1:貨物滿足什麼條件才能簽發 FTA 產地證? A:貨物須符合協定規定的原產地規則,包括原產資格(完全獲得/實質性改變)、直接運輸規則等。可先通過單一窗口的產品預審確認。

Q2:RCEP 和東盟 FORM E 有什麼區別? A:RCEP 覆蓋更廣(含中日韓澳新),且有區域累積規則;FORM E 僅適用中國—東盟協定。出口東盟時兩者均可考慮,需比較關稅減讓幅度與證書使用便利性。

Q3:沒有 FTA 產地證還能出口嗎? A:可以。未申領優惠產地證時按普通稅率報關,貨物仍可正常出口,只是進口商無法享受協定關稅優惠,可能影響成交價格與訂單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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