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之非公布的直達航空運價

如果甲地至乙地沒有可適用的公布的直達運價,則要選擇比例運價或利用分段相加運價。

一、比例運價(Construction Rate)

在運價手冊上除公布的直達運價外還公布一種不能單獨使用的附加數(Add-onamounts)。當貨物的始發地或目的地無公布的直達運價時,可採用比例運價與已知的公布的直達運價相加,構成非公布的直達運價。

需要注意的是在利用比例運價時,普通貨物運價的比例運價只能與普通貨物運價相加,特種貨物運價、集裝設備的比例運價也只能與同類型的直達運價相加,不能混用。此外,可以用比例運價加直達運價,也可以用直達運價加比例運價,還可以在以計算中使用兩個比例運價,但這兩個比例運價不可連續使用。

二、分段相加運價(Combination of Rate)

所謂分段相加運價是指在兩地間既沒有直達運價也無法利用比例運價時可以在始發地與目的地之間選擇合適的計算點,分別找到始發地至該點、該點至目的地的運價,兩段運價相加組成全程的最低運價。

無論是比例運價還是分段相加運價,中間計算點的選擇,也就是不同航線的選擇將直接關系到計算出來的兩地之間的運價,因此承運人允許發貨人在正確使用的前提下,以不同計算結果中最低值作為該貨適用的航空運價。

運價選擇策略

選擇航空運價時優先使用公布直達運價價格最低。無直達運價時使用比例運價或分段相加運價。國際航空運價以公斤或磅為計費單位按毛重或體積重取大值計算。運輸旺季運價可能上浮需提前詢價訂艙。

空運運價選擇實操建議

在國際空運業務中,運價選擇直接影響物流成本。以下是一些實用建議:

  • 優先選擇公布直達運價——公布直達運價(Published Direct Rate)是最簡單直接的計費方式,適用於主要航線
  • 比例運價(Construction Rate)——當無直達運價時,可採用比例運價,即利用已知點到點的運價加上附加費率計算
  • 分段相加運價——將全程劃分為多個航段,分別計算各段運價後求和
  • 貨量折扣——大批量貨物(通常45kg或100kg以上)可享受更高的折扣運價

空運運價通常按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取大者計費(計費重量=實際重量或體積重量中的較大值)。貨主應在訂艙前向貨代確認完整的運價構成,以便精準預算運輸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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