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人民政府出台《宿迁市扶持水运集装箱运输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新一轮扶持水运集装箱运输发展政策,进一步促进宿迁港中心港区集装箱运输发展,发挥水运优势,引导企业“陆改水、散改集”。

  《方案》明确,在2024—2026年三年培育期内,由财政部门分别安排2500万元、3000万元、3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对宿迁港中心港区集装箱运输发展进行补助,引导企业充分利用水运资源,加快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补助范围包含内贸集装箱支线航线、内贸集装箱干线箱量、外贸集装箱支线航线、设立外贸集装箱提还箱点、货运代理箱量、货主企业箱量、集卡车辆运输箱量、港口购置自备集装箱和购置海河通用船舶等补助。

  《方案》提出,建立水运集装箱运输绿色通道。宿迁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进出宿迁港中心港区的集卡车辆、集装箱运输船舶要简化有关手续、减免费用,在车辆通行、船舶过闸等方面优先放行、做好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提高水运集装箱运输效率。市口岸、海关、交通执法等部门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服务企业,加强货物通关、船舶查验等工作效率,为宿迁港中心港区集装箱运输提供便利条件。

  全媒记者 陈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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