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料加工企業向發證機關申領進料加工出口許可證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有相應權力的主管機關批准該進料加工項目的批件。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供企業所在地經貿管理機關同意,省經貿委計貨處核准的《外商投資企業為履行出口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審批表》。
2、海關簽注核發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或外商投資企業為履行出口料件加工復出口登記手冊,正本及複印件(如是分批出口應提供一式二份複印件)。
3、出口合同。
4、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申請表。
5、發證機關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發證機關在審核上述材料,認真為符合辦證規定後,在《登記手冊》上加蓋"以上出口許可證辦訖"章並簽署。如果該商品一批出口的,則據此簽發出口許可證,如果是分批出運的,發證機關據此先核發《出口許可證分批領證表》給企業。以後企業憑此表及出口合同、出口許可證申請表等多次領證,發證機關在分批表上逐次核減。
經營進料加工復出口的企業,如果是第一次申領出口許可證,也要先辦理企業編碼手續。
進料加工許可證申領流程
申領進料加工出口許可證需向商務主管部門提交合同批文和生產計劃。審核通過後取得許可證。憑許可證向海關辦理進料加工手冊。手冊有效期通常為6個月可申請延期。許可證管理有助於海關監管加工貿易。
博豐物流可協助辦理進料加工相關手續。
進料加工出口許可證申領流程
進料加工貿易企業申領出口許可證的主要步驟:
- 企業資質備案——在商務主管部門辦理進料加工企業經營資質備案,取得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
- 合同備案——向海關提交進料加工合同備案申請,海關審核通過後核發《加工貿易手冊》
- 進口料件——憑《加工貿易手冊》免稅進口所需料件
- 加工生產——在海關監管下完成加工生產工序
- 出口申報——產品加工完成後,憑《加工貿易手冊》和出口合同向海關申報出口,海關核銷手冊後放行
進料加工貿易企業應注意手冊核銷期限,及時辦理核銷手續。逾期未核銷將影響後續加工貿易業務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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