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國家進口單證的要求

一、歐盟海關概述

歐盟(EU)27個成員國實行統一關稅同盟(Customs Union)——貨物進入任一成員國後可在歐盟境內自由流通,無需在成員國之間重複清關。

核心要點:

  • 歐盟海關法規統一(Union Customs Code,UCC)
  • 進口關稅稅率統一(共同關稅)
  • 增值稅(VAT)各國標準不同(各成員國自定稅率)
  • 清關可在任一成員國完成(最好在貨物第一入境口岸清關)

二、歐盟進口清關的主要要求

2.1 EORI號

EORI(Economic Operators Registration and Identification)號,是歐盟經營者的註冊和識別號,相當於歐盟海關的「企業身份證」。

項目說明
是否必須✅ 任何向歐盟進出口貨物的企業都須有EORI號
申辦方式在任一歐盟成員國海關申請(建議在進口量最大的國家申請)
互認EORI號在整個歐盟範圍內有效
中國出口方不需要EORI號,歐盟進口方(收貨人)提供

2.2 進口VAT(增值稅)

歐盟進口須繳納進口增值稅(Import VAT),稅率各成員國不同:

成員國

標準增值稅率

德國

19%

法國

20%

義大利

22%

西班牙

21%

荷蘭

21%

比利時

21%

波蘭

23%

瑞典

25%

丹麥

25%

VAT遞延(Import VAT Deferral):

  • 部分成員國允許進口商申請VAT遞延——進口時暫不繳VAT,在下一期VAT申報時一併處理和抵扣
  • 有利於改善現金流

2.3 關稅

  • 歐盟使用TARIC編碼(歐盟綜合稅則,11位)
  • 關稅稅率:平均約0%-12%(視商品HS編碼)
  • 最惠國稅率適用於中國(無FTA)
  • 歐盟關稅同盟:各成員國適用同一關稅稅率

三、歐盟產品合規要求

3.1 CE認證

CE標誌(Conformité Européenne),是產品進入歐盟市場的強制性安全標誌。很多產品在進入歐盟之前須加貼CE標誌。

需要CE認證的產品類別(部分):

  • 電子電器產品(低電壓指令LVD、EMC指令)
  • 玩具(玩具安全指令)
  • 醫療器械
  • 個人防護設備(PPE)
  • 壓力設備
  • 建築產品(CPR)

CE認證流程:

產品測試(指定實驗室)→ 技術文件編製 → 符合性聲明(DoC)→ 加貼CE標誌 → 歐盟代理商備案

注意:CE認證是出口商的責任,而非歐盟進口商的責任。中國出口商須在產品出口前完成CE認證。

3.2 REACH法規

REACH(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是歐盟關於化學品註冊、評估、許可和限制的法規。

對中國出口商的影響:

  • 含化學物質的產品(紡織品、塑膠製品、塗料、油墨等)須符合REACH要求
  • 出口商須確保產品中的化學物質已在歐盟REACH系統註冊
  • 違反REACH的後果:產品被扣留、退運、罰款

3.3 其他合規要求

要求適用產品說明
WEEE指令電子電器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回收義務)
RoHS指令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鉛、汞、鎘等)
EMC指令電子電器產品電磁相容性要求
紡織品標籤紡織品成分標誌、原產地標誌、洗滌標誌
食品接觸材料食品包裝和容器REACH+EU No 1935/2004
GDPR數位產品和軟體資料保護合規

四、歐盟到港後清關實務

歐盟進口清關由各成員國的國家報關系統受理(如德國 ATLAS、荷蘭 AGS/DMS、比利時 PLDA、法國 DELTA),並與歐盟中央的 ICS2 系統聯動。ICS2 分階段實施完成後,海運進口同樣須在裝船前提交入境摘要申報(ENS);到港時若沒有有效的 ENS 紀錄,貨物無法完成清關。

4.1 ICS2 與到港前的申報

項目說明
系統性質歐盟入境貨物預申報系統,用於在裝運前完成安全風險分析
申報主體承運人負責提交;貨代、NVOCC 可提交 house 層級申報
海運要求裝船前提交 ENS,含 6 位 HS 編碼、收貨人 EORI、貨物描述等要素
資料來源由出口方提供給承運人或貨代,資訊不全將導致申報被拒

對出口方的含義:出口企業不直接向 ICS2 申報,但必須把準確的申報要素交給承運人或貨代——收貨人 EORI 號、6 位 HS 編碼、具體品名與件重尺。資訊有誤會在裝船港被拒載,或到港後無法清關。

4.2 到港後的四個環節

環節動作說明
① 報關單提交由進口商或其海關代理在成員國系統提交單一行政單證(SAD)須引用有效的 ENS 紀錄
② 海關審核與風險分析成員國海關按風險參數決定放行或查驗通常在數小時內完成
③ 查驗(如命中)文件查驗或實物查驗(部分掏箱 / 全掏)視海關與口岸排期
④ 繳稅與放行繳納關稅與進口 VAT 後放行進入自由流通支援遞延的成員國按遞延安排處理

4.3 進口 VAT 與遞延安排

  • 進口 VAT 由進口商申報,多數成員國允許在當期 VAT 申報中抵扣
  • 進口 VAT 遞延:部分成員國允許進口時暫不實繳 VAT,直接在當期申報中處理,改善現金流
  • 遞延須事先向該國稅務機關申請許可(如荷蘭的 Article 23 許可),並非自動適用
  • 未獲批遞延的進口商,仍須在清關時實繳進口 VAT

4.4 到港後的合規核查重點

核查項依據常見觸發情形
CE 標誌與技術文件相關產品指令電子電器、玩具、機械、醫療器械等
REACH / SVHC 聲明REACH 法規紡織品、塑膠製品、塗料、油墨
食品接觸材料符合性EU No 1935/2004餐具、包裝容器
紡織品標籤紡織品標籤法規成分、原產地、洗滌標識缺失
木質包裝ISPM-15木托無 IPPC 標識

上述核查多由成員國市場監管機構在口岸抽查或放行後執行,與海關查驗相互獨立——即使海關已放行,市場監管環節仍可能追加要求。

4.5 免箱期與滯港

  • 免箱期由承運人在提單或運價條款中約定,歐洲基本港常見為 5–7 天
  • 超期產生滯箱費,清關文件不齊、CE 文件待補是主要成因
  • 建議在訂艙階段確認免箱期與還箱地點,並把合規文件準備前置到出口前

五、對中國出口企業的建議

建議說明
CE認證前置CE認證週期較長(1-3個月),在簽訂合同前啟動
REACH合規出口化工品/紡織品前,核實產品物質的REACH狀況
關稅分類TARIC編碼的確認(可透過EU TARIC線上查詢)
進口方實力確認歐盟進口方的EORI號和VAT號有效性
代理人要求部分產品要求歐盟境內有授權代表
包裝要求木質包裝須ISPM-15標準熱處理

六、常見清關失敗原因與應對

原因到港後的表現應對
無有效 ENS / ICS2 申報無法受理報關單裝船前確認承運人已提交並核對回執
進口方 EORI 無效或未激活報關單被系統拒絕出貨前核驗 EORI 號真實有效
CE 標誌或符合性聲明缺失市場監管扣留,要求補件或退運出口前完成測試、技術文件與符合性聲明
歸類錯誤關稅與 VAT 補繳,可能追溯用 TARIC 11 位編碼核對,必要時申請關稅預裁定
未申請 VAT 遞延清關時需實繳大額 VAT,現金流受壓提前向成員國稅務機關申請遞延許可
木質包裝不合規退運或銷毀使用帶 IPPC 標識的已處理木托
原產地申報不實補稅並可能處罰按實際原產地申報,保留生產與採購憑證

以上為常見情形梳理,具體認定與處理以歐盟及各成員國海關的最新規定為準。


說明:本文僅作歐盟進口清關知識科普,博豐物流不提供歐盟目的港清關代理、諮詢或協助服務。我司提供的是中國出口報關與國際海運訂艙服務,目的國清關須由進口方或其委託的當地報關行辦理。

📖 下一篇:6.3 日本進口清關指南 — 通關流程、關稅政策、食品/藥事法

博豐物流專注國內/國際貨櫃海運、香港/澳門物流專線及加值服務(拖車、報關、倉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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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常見問題

中國出口商需要自己辦理 EORI 號嗎?

不需要。EORI 號由歐盟境內的進口方(收貨人)持有,並在清關時提供;出口商在出貨前應確認對方 EORI 號真實有效,以免到港後無法申報。

CE 認證由出口商還是歐盟進口商負責?

加貼 CE 標誌、編製符合性聲明(DoC)和技術文件是製造商(出口商)的責任,須在貨物出口前完成;部分產品還要求在歐盟境內指定授權代表。詳細要求以對應歐盟指令的現行文本為準。

ICS2 實施後出口企業需要做什麼?

出口企業不直接向 ICS2 申報,但需向承運人或貨代提供完整準確的申報要素:收貨人 EORI 號、6 位 HS 編碼、具體品名與件重尺。要素不全或錯誤會導致 ENS 被拒,貨物可能在裝船港即被拒載。

進口 VAT 遞延是自動適用的嗎?

不是。遞延需要進口商事先向所在成員國稅務機關申請許可,獲批後方可適用;未獲批的仍須在清關時實繳進口 VAT。各國許可條件與辦理方式不同,具體以該國稅務機關規定為準。

本文由博豐物流團隊整理編寫,內容核驗於 2026-09;各國清關規定調整頻繁,具體以海關及主管機構官方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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