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提单 是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只填写”To Order” (凭指示)或”To Order Of……” (凭X X 指示) 字样的提单。

指示提单可分为记名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指示提单两种。

不记名指示提单在收货人一栏填写”To order (凭指示)" 。背书为”Please delivery lo the order”, 然后由背书人签名并填写日期。

记名指示提单在收货人一栏填写”To order of x x consignee” (凭X X 收货人指示) 、

“To order of x x bank” (凭X X 银行指示)字样。

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而且风险比不记名提单小,流动性比记名提单大,因此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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